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
更新日期:2023年01月03日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一、总则
您注册成为“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用户之前,应仔细阅读本服务协议。南京中消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消安全”)作为“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的经营者,根据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向您提供服务。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免责声明和隐私条款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动取消“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提供的服务。您一旦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服务协议各项内容、免责声明和隐私条款,包括中消安全对服务协议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成为“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1.1  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注册该程序表示用户与中消安全达成协议,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1.2  用户注册成功后,“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1.3  用户可以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各项服务,当用户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各项服务时,用户的使用行为视为其对该项服务的服务条款以及“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在该项服务中发出的各类公告的同意。
1.4  “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服务协议以及各项服务条款和公告可由“中消安全”公司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您在使用相关服务时,应关注并遵守其所适用的相关条款。
二、注册信息和隐私保护
2.1  “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帐号(即“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用户ID)的所有权归“中消安全”,用户完成注册,获得“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帐号的使用权。
2.2  用户不得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用户同意本公司记录并保存其登录和使用本服务中的相关信息,且同意本公司、关联公司及下属公司为保障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安全以及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使用该相关信息。但本公司承诺不将此类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本公司关联公司外),但以下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只有披露用户的个人资料,才能提供用户需要的产品和(或)服务;
(3)  按照本协议的要求进行的披露;
(4)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5)  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  为维护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
2.4  为了维护良好的用户关系,本公司会根据用户的身份数据进行综合统计,给予行违法活动(如骚扰、欺骗、诈骗等)(如用户生日赠送生日礼物或发送生日祝福等)。
2.5  我们收集的信息
(1)  当您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服务时,为保障您正常使用我们的服务,维护我们服务的正常运行,我们会收集您的唯一设备标识符APP软件版本号
(2)  当您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创建单位、区域、场所时,为保障警情发生时能精准找到火警点位、或联系到对应负责人,需获取相应的位置信息
(3)  当您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提交隐患、整改隐患、复核火警、分配设备时,为确保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我们会在获得您的明示同意后,访问您的相册麦克风相机。上述信息属于敏感信息,拒绝提供该信息不影响您正常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的其他功能;
2.6  个人信息保存
(1)  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将境内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国境内。目前我们不会跨境传输或存储您的个人信息。将来如需跨境传输或存储的,我们会向您告知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风险,并征得您的同意;
(2)  若您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服务我们需要一直保存您的手机号码,以保证您正常使用该服务,当您注销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帐户后,我们将删除相应的信息;
2.7  保密手段
我们采用业界领先的技术保护措施。我们使用的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加密(例如SSL)、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处理、访问控制措施;
三、权限使用规则
在您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服务的过程中,我们访问您的各项权限是为了向您提供服务、优化我们的服务以及保障您的账号安全,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3.1  为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功能,我们需要访问您的相机权限:
(1)  设备添加扫一扫设备编码
(2)  巡查扫一扫巡查点位
(3)  隐患上报拍摄现场图片/视频
(4)  火警/预警复核拍摄现场图片/视频
3.2  为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功能,我们需要访问您的地理位置权限:
(1)  地图页查看单位情况和消防力量
(2)  巡查打卡
3.3  为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功能,我们需要访问您的录音(麦克风)权限:
(1)  隐患上报录制现场视频
(2)  巡查打卡录制现场视频
(3)  火警/预警复核拍摄现场视频
3.4  为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功能,我们需要访问您的通话(电话)权限:
(1)  负责人联系场所联系人时拨号
(2)  用户联系客服时拨号
(3)  用户联系场所负责人时拨号
3.5  为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功能,我们需要访问您的内存卡权限:
(1)  隐患上报拍摄现场图片
(2)  隐患上报相册选择现场图片
(3)  隐患上报录制现场视频
(4)  巡查扫一扫巡查点位相册选择点位
(5)  设备添加扫一扫设备编码相册选择
3.6  为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功能,我们需要访问您的设备信息权限:
(1)  为保障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相关功能的实现与应用安全稳定的运行,我们可能会接入由合作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包(SDK)、应用程序接口(API)、应用程序插件等代码或通过其他合作方式,以实现相关目的。
(2)  我们会对获取信息的合作方的代码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以保护数据安全。
(3)  我们对接入的相关合作方在目录中列明,合作方具体的处理情况请参见合作方的隐私政策或服务协议。
(4)  请注意,合作方的代码可能因为其版本升级、策略调整等原因导致数据处理类型存在一定变化,请以其公示的官方说明为准。
第三方SDK目录:
(一)  极光推送 SDK
涉及个人信息:设备标识符(IMEI、IDFA、Android ID 、 MAC、OAID等相关信息) 、应用信息(应用崩溃信息、通知开关状态、软件列表等相关信息)、设备参数及系统信息(设备类型、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及硬件相关信息) 、获取运行中进程信息、获取已安装APP信息
使用目的:为APP赋予消息和通知的推送能力
使用场景:用户使用定位相关功能时使用
合作方主体:深圳市和讯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合作方官网链接:https://www.jiguang.cn/
合作方隐私政策:https://www.jiguang.cn/license/privacy
(二)  高德地图 SDK
涉及个人信息:设备标识符(Android如Android ID、IMEI、MEID、IMSI、OAID、Serial,iOS如IDFV、IDFA)、MAC地址、IP地址、位置信息(如GPS、WLAN接入点)
使用目的:帮助用户发布信息时定位位置
使用场景:用户使用定位相关功能时使用
合作方主体: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SDK采集
合作方官网链接:https://lbs.amap.com/
合作方隐私政策:https://lbs.amap.com/pages/privacy/
(三)  腾讯Bugly SDK
涉及个人信息:日志信息(包括:第三方开发者自定义日志、Logcat日志以及APP崩溃堆栈信息)、设备ID(包括:androidid以及idfv)、联网信息、系统名称、系统版本以及国家码、已安装APP信息
使用目的:提供 APP 崩溃分析
使用场景:APP异常奔溃时
合作方主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集方式:App开发者主动提供和直接收集
合作方官网链接:https://bugly.qq.com/v2/index
合作方隐私政策:https://privacy.qq.com/document/p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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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规则
4.1   用户在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应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
4.2   用户违反本协议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赔偿“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与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对此,“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有权视用户的行为性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对恶意注册“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帐号或利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帐号进行违法活动(如骚扰、欺骗、诈骗等),“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有权回收其帐号。同时,“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公司会依司法部门的要求,协助调查。
4.3  用户不得对本服务任何部分、通过本服务任何部分或使用本服务获得的任何内容,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4.4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公司等额的赔偿。
五、服务内容
5.1  “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对其提供之服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5.2  除非本服务协议另有其它明确规定,“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在用户注册后所推出的新产品、新功能、新服务,均受到本服务协议之规范。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在该特殊情形下(如不可抗力或运营商平台原因、黑客攻击、网络瘫痪等非“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自身原因导致的情形)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5.4  用户知悉, “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并同意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保留不经事先通知为维修保养、升级或其它目的暂停全部或部分的网络服务的权利。
5.5  “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6  终止服务 您同意“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得基于其自行之考虑,因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长时间未使用,或“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协议,终止您的密码、帐号或本服务之使用(或服务之任何部分),并将您在本服务内任何内容加以移除并删除。您同意依本服务协议任何规定提供本服务,无需进行事先通知即可中断或终止,您承认并同意,“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可立即关闭或删除您的帐号及您帐号中所有相关信息及文件,及/或禁止继续使用前述文件或本服务。此外,您同意若本服务之使用被中断或终止或您的帐号及相关信息和文件被关闭或删除,“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对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免责声明
6.1  “中消安全”作为一家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将火警监测设备信息汇集于互联网平台、并提供火警或故障的APP推送、电话拨打、以及发送短信的服务服务。
6.2  任何通过“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获取的场所以及设备信息均来自平台,“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负责按照自主创建(自建)、系统分配(系统)、以及他人分享(他人)分类,将数据分别传输到用户手中。但“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对火警信息仅提供对用户提供通知功能,不提供火警报警辅助,以及人员救助服务,用户需自行确认火警真实性,并通知火警“119”,并维护家人财产生命安全。
6.3  “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不担保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也不担保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其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做担保。
6.4  为方便您的使用,“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提供场所分享服务,用户需对其分享的联系人以及关注者的使用操作负责,由于联系人的误操作造成的损失,“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不承担任何责任。
6.5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6.6  尽管“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 为方便您使用,会根据收到的您反馈信息在对服务进行调整,但是无法保证在接到反馈时第一时间做出调整,但您的反馈信息依旧是“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服务修改最重要的参考指标。
6.7  使用本服务是在基于使用“中消安全”提供的火警监测网关以及设备的前提下,如果使用非本公司提供的网关或设备,“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无法为您提供服务。且由于网关及设备会留在用户的场所之中,请用户妥善保管好相应的网关及设备,且不擅自拆卸网关以及设备,若由于非网关以及设备自身原因导致的问题,“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不承担任何责任。
6.8  本声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您和“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一致同意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如其中任何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依旧具有法律效力。我们保留随时更改上述免责及其他条款的权利。
七、 其他
7.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经营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  “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未行使或执行本服务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7.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7.5  本《协议》的版权、解释权、修改权等均归“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经营者所有。
7.6  您发现有违反“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相关协议等的行为(如任何违反本服务协议的本身行为、其他违反任何单项服务协议中的服务条款的行为、违反“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各类公告的行为等),请通知“智慧安全物联网监控助手”经营者南京中消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中兴西路9号
·  联系电话:025-66049119
·  其他联系方式:400-6980-119